关于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变更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依据2024年4月第二次规划专题联审会会议精神的要求,向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关于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调整的函》,申请在不改变用地性质、规划布局、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对新兴东大街南侧的 36#、37#、38#、39#楼一至二层建筑功能由储藏间调整为商业。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均不变,日照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主要内容见附图) 原总平面图 调整后总平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