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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前取得第二类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认定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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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地产联盟 发表于 2024-5-15 18:41: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家庭的精准保障工作,自2023年5月29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将原第二类住房保障家庭优化调整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第二类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需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城建)部门报备。经认定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或没有到区住建(城建)部门报备的,自2024年7月1日起,住房保障资格类型将变更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并按变更后的资格类型缴纳公租房租金或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特此公告。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电话:2252233襄都区住建局电话:5259808信都区住建局电话:3219592市经开区城建局电话:3636122市高新区城建局电话:38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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